记者 姚宏伟
晚报讯 近日,本市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对今年上半年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的试点运行情况作了综合性评估。从2012年1月1日起,本市率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的“营改增”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13.9万户企业经审核确认后纳入了“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比年初增加了2.1万户,增长17.8%。其中新办企业为8779户、新增试点项目的企业为1.2万户。整体减轻税收负担约44.5亿元。
从企业类型看,一般纳税人4.8万户,占比34.3%;小规模纳税人9.1万户,占比65.7%,绝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从行业分布来看,交通运输业和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1+6”试点行业的占比分别为8%、19%、10%、25%、11%、3%和24%。截至6月底,上述13.9万户试点企业应纳增值税累计为104.9亿元。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约44.5亿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相应减少税收收入、增加财政支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降幅为40%左右。
据介绍,试点企业实现了新老税制的成功转换,产生了良好的税制改革效应,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进一步从制度上解决了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进项抵扣实现了从原来“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营业税税制,向具有“环环征税、层层抵扣”特点、仅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增值部分”征税的增值税税制转变;进一步拓展了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放大效应,从总体上降低现代服务业试点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绝大部分企业以此为契机,着力整合业务资源、拓展业务空间。此外,不少企业主动将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逐步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营改增”从税制上解决了一些企业“大而全”、“小而全”问题;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加速发展,试点企业的设备更新升级力度明显加大,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据对本市1200多户试点企业的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试点企业的设备更新升级意愿增强,如交通运输业的设备采购额同比增长10.8%,物流辅助服务企业的设备采购额增幅高达171.3%。另外,试点企业的本市客户数量同比增长7.2%,外省市客户数量同比增长11.6%,境外合同金额同比增长30.2%,有效地增强和提升了服务贸易出口的国际竞争力,由于本次改革中,对9.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了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营业税的5%税率,税负明显下降,降幅约为40%,使得小微企业成为本次“营改增”改革试点的最大受益者,有力地推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