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范献丰 报道
叶诗文最喜欢吃什么?孙杨最爱的T恤衫是哪一款?随着伦敦奥运闭幕,奥运冠军也成了网上不少卖家的新商机:不仅奥运冠军的签名、周边商品接连推出,就连毫不相关的零食、服装甚至情人节花束等都与他们扯上关系。然而,一些网上商家客服透露,不少“名人同款”、“名人最爱”其实就是随手写上的,以达到便于搜索等效果。
有关律师认为该行为涉嫌侵权,不过,不少消费者对于这种营销方式并不买账,一些“涉奥”商家销售记录显示为零。
奥运冠军“同款商品”网上热销
随着奥运会落幕,奥运健儿们的名字成了热门词汇,不少精明的网店商家嗅出了其中的商业气息。记者日前在购物网站上搜索发现,“孙杨”相关商品有1190件,“叶诗文”有548件,“张继科”562件,“林丹”更高达8816件,就连他的绰号“超级丹”也能搜出2714件商品。
这些商品中,有不少都和运动项目直接相关,或是奥运冠军的周边商品。其中一款“孙杨、叶诗文、焦刘洋”亲笔签名的泳帽,价格高达15万元,卖家是一名专门出售游泳相关商品的商家,还在商品页面中晒出了自己和这些奥运冠军的合影以示“正宗”。卖家还称这顶天价泳帽的销售额将用来补贴1万名消费者的网购邮费,以推广游泳运动。
此外,包括新科大满贯张继科在内的多名乒乓球顶级运动员签名的乒乓球板也有售,虽不及15万元的天价,但同样不便宜,销售额价格高达2999元。
不少奥运冠军“同款”商品同样热销,如林丹“同款”羽毛球、运动服和鞋子等。张继科比赛时套在腿部的护膝被冠以“张继科、王皓同款”出售,不过价格相差却不小,就连易思玲参赛时头上别着的发卡也成了网上的热门 “同款”商品。而这些商品页面中,有不少都晒出了相关运动员的照片,不少商家还借奥运促销,如“易思玲同款发卡”就庆祝奥运军团凯旋“买四送一”。
“代言”:卖花卖坚果卖服装
不仅是运动相关商品,记者发现,不少奥运冠军“被代言”商品与他们联系十分牵强。如多款小核桃的 “代言人”同时找上了叶诗文——“叶诗文爱吃奶油手剥山核桃”、“叶诗文最爱坚果”纷纷出现在商品名字里。记者找到一家销售“叶诗文最爱”的小核桃商家,对方表示:“叶诗文是杭州人,杭州人都喜欢吃小核桃。 ”一家出售特殊编号人民币的商家也将一张编号19880216的1角钱纸币价格标为2980元,只因这一天是张继科的生日,商家特别在商品介绍中标明了这一点。
如果说奥运冠军“被代言”这些普通商品还能让消费者忍受的话,一些特殊商品也牵扯上这些奥运冠军就让不少体育迷难以认同了。市民杨华酷爱游泳,她在网上搜索叶诗文时竟发现一款号称“叶诗文同款性感睡衣”,几乎是半透明的,让她立即向商家抗议。
胡编“代言人”或涉嫌侵权
奥运冠军为何在网上频频“被代言”?从事网上职业客服的市民孙宁告诉记者,网上商品搜索时主要是按不同的“标签”,如果搜索字眼与“标签”相同就会出现在搜索页面。目前奥运冠军无疑是最热门的搜索词汇,把他们的名字作为“标签”能大大提升搜索量。
据介绍,在商品页面文本中添加这样的标签并不难,很多时候客服或工作人员会根据目前社会上流行和关注度高的事添加以提高搜索量:“添加起来很随意,所以才有那么多不相关的商品也跟奥运冠军扯上关系。 ”
记者从相关律师处获悉,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网上商品随意使用奥运冠军的姓名已涉嫌侵犯姓名权。此外,那些使用奥运冠军照片在商品介绍中的商家,还涉嫌侵犯肖像权:“肖像权是人身权的一部分,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所拥有的一种权利。法律规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来使用他人肖像,而这些商家明显有盈利的目的。 ”
此外,这样的做法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该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从这个角度来说,明明运动员没说‘最爱’,没穿‘同款’,商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自然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