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5家行业协会上书全国人大,反对把私募基金纳入基金法,认为此举可能造成多头管理混乱局面。8月13日,经济之声评论:立法监管有必要,行业自律更重要。
中广网北京8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私募基金的监管难题又被重新提起。据媒体今天最新报道, 25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VC)行业协会,今天将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书”,建议不要把PE、特别是VC不加区分地纳入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应该为它分开立法。这25家行业协会包括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等等。
行业协会反对把PE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理由有三个:第一,作为《证券法》的下位法,基金法修订草案中对“证券”的定义违背了《证券法》;其次,把PE、VC纳入基金法不符合分开立法的国际惯例;第三,把PE 、VC和通常投资于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归并监管,有可能造成监管风险,例如导致证券基金的不规范做法侵入VC、PE行业。
这一番表述和争议,本质还是如何对PE、VC进行适度监管的问题,PE要监管还是求自律,自律又该由谁来监督,类似这些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银河期货宏观经济分析师柳瑾,评论这个话题。
25家行业协会,明确提出反对把PE不加区分地纳入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并且列举了三条理由。另外,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现在PE行业的管理由发改委主导,一旦纳入基金法之后,就可能会归证监会管理,因为基金法指定的监管主体是证监会。
柳瑾:首先,PE和VC的监管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尤其是PE,因为它本身是由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进行上市的投资过程,既涉及到一级市场的操作,又涉及到二级市场的操作,本身带有一定的监管难度。从国际上的惯例来看,其本身也有很大的难度。美国最近公布的《都德弗兰克法案》里的子法案沃克尔法案中对私募基金进行了新的改变,它的监管原则由原来的不监管变成了纳入监管范畴,由美国证监会SEC进行监管,之前由于不监管带来的很多违规操作,或风险加大情况,都纳入了新的监管范畴之内。
但很明显的就是,如果纳入了监管过程中,第一,监管操作本身会带来一些限制金融创新的内在问题,另外,这种操作本身给PE、VC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压力。另外,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2004年正式公布实施的,实施了大概八年以来,虽然没有明确指出证券基金法只适用于监管二级市场,但事实上现在主要是监管二级市场。那么,是否应该把涉及一级市场的PE纳入其中,这个值得商榷,因为现在的监管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监管主要是由发改委来进行的。
除此之外,一部分是商务部和外管局涉外的PE,还有一部分包括券商直投涉及退出机制的是由证监会来监管。这么多主管方其实已经给监管带来了很大问题。监管的过程和难度的确都需要进行进一步改善。但我们认为有一个基本原则,PE的监管涉及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方面,仅有一个部门肯定不够,但不能因此让监管部门越来越多,这样会让整个的监管过程日益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