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 通讯员周元卿)张某组织数名学生卖血,想从中捞取提成,不想因为与学生发生争执,自己没拿到钱反而被赶来的警察抓获。今天海淀法院透露,20岁的河北男子张某因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
2011年底,中专毕业后从河北来京打工的男青年张某在网吧里上网,突然从“兼职信息交流QQ群”里弹出一条消息,上写“某红十字会血站招聘献血人员,献400CC奖励400元”。张某便按照上面留的联系方式打电话过去,对方自称姓韩,并约好了第二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1个小时后,QQ群里有人询问第二天的兼职信息,张某便把献血的消息转发了过去。
张某供述称,当时向他询问如何卖血的人姓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刘某说除了自己还有别的学生也想“献血”。“我赶紧问了韩某,然后再告诉刘某,让他们把姓名和身份证号发过来,韩某说每发展一个人可以给我80元的提成,我就跟刘某说给她40元。”张某在法庭上说。后来,刘某通过同学间互相转告,最终包括刘某在内有7名学生表示愿意前去“献血”。
第二天早上,张某如约来到牡丹园附近的献血站,在那里见到了韩某。韩某拿出一小瓶药,说是保健药,吃了可以保证通过。张某也不知道是什么药,后来又听韩某嘱咐说如果医生问起就说是互助献血,是给朋友献血的。张某就告诉了刘某等7名赶来献血的大学生,让大家都这么说,然后他把药分给了献血的人。
“药好像是护肝的,我带头吃是怕他们觉得药不好,让他们放心。”后来只有一个人因为化验没通过没献成。
献完血后,张某等人要去收那些学生的献血本,说是不交不给钱。张某事后称,收走献血证,是因为买血的人在用血前需要出示献血证,他们就帮助买血者准备好后续手续。但刘某等人却不同意把献血本给张某,双方发生争执,此后韩某的电话关机,刘某当即报警,张某被带回了派出所。后得知,卖血的刘某等6人都是学生,其中最小的一人今年只有15岁,还是未成年人,他们都未拿到报酬。
在法庭上,张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没有实际获利,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故提请法庭对其从宽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鉴于其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且系初犯、偶犯,故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