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预拨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预拨资金共计18.8254亿元,补贴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2012年实际营运并支付油费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以及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者。
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营运车、船的实际经营时间、用油量等因素做好油价补贴预拨资金分配,避免车、船停运却仍享受油价补贴的不合理现象发生。油价补贴预拨资金的分配方案、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内容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个人的补贴要张榜公布。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 严园园】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编辑: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