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会同8月13日讯(通讯员 赵振华 张杰峰)一美容美发店女老板为获取不义之财,不惜介绍他人卖淫。8月13日,由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梁某被县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梁某,女,系会同县林城镇人,案发前在会同县林城镇经营一家美容美发店。2012年1月19日晚上10时许,杨某、陈某到梁某开设的美发店嫖宿,见有利可图,梁某联系李某、贺某向杨、陈二人卖淫,并约定每人嫖资为300元。
随后,杨某、陈某将两卖淫女带至会同县一宾馆内嫖宿,当晚被公安机关人员抓获。
[稿源:红网]
[作者:张杰峰 赵振华]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