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1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李允治(江苏金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先生:我被对方打伤,我没有一点责任,是对方喝酒喝多了,我被鉴定为轻微伤。我觉得太冤了。我被打的部位是头部,留下疤痕,医生说不适随时就诊,当时流了很多血,有照片为证,告对方故意伤害是不是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李律师:你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只能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伤残情况严重,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要求对方承担伤残赔偿金,当然,如果伤残能够构成等级,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刘先生:我前段时间借些钱给别人,利息比较高,最近我要别人还钱时,对方说我是高利贷,要到公安局告我,请问放高利贷是不是属于犯罪?
李律师:这要看你所借出的钱的来源了。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其次,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你如果是以自己的合法收入借款给别人,是不存在犯罪这个说法的,当然,借款利息如果过高也是不可以的,一般借款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周女士:我和老公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约定以登记离婚为条件。因为协议离婚未成,我老公现在不愿离婚,也不认可该分割协议,我现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和按协议分割财产,请问人民法院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李律师:该协议未生效,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法律规定,签署该协议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为离婚;如果条件未成就,那么该协议就没有生效。反之,如果协议的生效不以离婚成功与否为条件,那么登记离婚或协议离婚不成,诉讼离婚,都不能影响协议的效力。财产分割都可按协议来办理。
刘先生:我驾驶的车与别人车子发生碰撞后,交警大队出具了责任认定书,认定我为全责,通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我帮他修车,修车费用是我垫付的,但对方因交通费用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不给我发票及相关手续,致使我无法去保险公司报销。请问这个交通费用是否法定需要给付?
李律师:合理的交通费用需要支付。根据《交通事故安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发生的合理交通费应当支付。现在,对方不给你付费发票及相关手续,致使你不能去保险公司报销,你可以垫付收据到定损机关和修车店,要求出具相关手续,再找保险公司。
8月14日上午9:30-11: 30 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的陈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