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木
《北方新报》昨日报道了两件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一个是海拉尔东街联建小区因欠电费导致锅炉房停电,进而导致停水一事,最近经过协商,由物业公司先垫付电费,暂时解决了水荒,但物业费收取仍不乐观;另一个发生在新城区华新小区,居民以物业服务不周为由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因为没钱而迟迟不修路,导致道路破损严重,居民行路难,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
一个是闹水荒,一个是行路难,表面看是亟待解决的民生困境,其里却反映出业主与物业之间对立的关系,尖锐的矛盾。彼此眼中,一方是刁民,另一方是奸商;一方是白享服务不付钱,另一方就知要钱不服务。就在彼此敌视的状态下,双方消极以待,直至小区的日常管理瘫痪,最终沦落到弃管的地步。这种尴尬现象,在我们的城市还少见吗?许多类似纠纷中,很少有最终握手言和的,双输是普遍现象。实话实说,联建小区停水一幕极有可能还要上演,而华新小区修路也是遥遥无期。涉及“钱”字,双方都不愿做出更多让步,即使政府基层组织介入,也难以扭转现状。除非政府出钱了断,可这只是治标不治本。
水荒路坏问题谁来破解?居民与物业的关系怎样才能和谐?这是摆在全社会面前一个不小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