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歌
据《北方新报》报道,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丽苑住宅小区居民反映,小区要占用 小广场来建为民服务中心,他们担心会失去这唯一的活动场地。而且,唯一的垃圾转运站也会拆除,小区环境恐怕变差。有关方面介绍,为民服务中心选址在小广场南侧的台阶下面,不会占用小广场,而且,还会把小广场重新硬化、美化。小区的垃圾转运站关闭后,由新的物业公司派专车专人将小区的垃圾运到新的垃圾转运站,保证居民垃圾日产日清。
居民所有的疑问,通过记者的采访得到澄清。我们不难发现,给部分居民带来 恐慌的这个为民服务中心,不仅不会对居民的生活休闲造成不良影响,相反促进了小区的建设。改观小区面貌的同时,居民还会享受到为民服务中心的免费 服务。更重要的是,这个项目的建设并非有关部门独断专行,丽苑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云金花表示,居委会将开展民意调查,同意改建的业主超过小区业主的2/3才会建设。这与《物权法》的规定相吻合,说明民意得到了尊重。但是,居民们为什么会心生不满呢?笔者认为,双方在沟通上存在问题,信息传达有欠通畅,居民不知情才胡乱猜疑。就像一位居民指出的那样,“居委会应该先组织大家开会,说明情况。”如果第一时间组织居民协商,将居民关心的问题一一作答,解释清楚,他们何至于向媒体投诉?
好事还得办好。这个事件给我们的基层组织提了一个醒,在处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上,解释沟通工作必须前置,做到家喻户晓。否则,初衷再好,也总会有杂音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