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自8月1日开始,赤峰市中心城区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中心城区规划区内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在实施范围之内。
据了解,我市一直未实施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排水管理工作相对滞后,排水户私接乱接、排水工程施工质量参差不齐、进入市政排水管网的水质不达标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排水不畅,极易造成城市内涝等诸多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我市出台了《赤峰市中心城区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由赤峰市住建委负责排水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排水许可制度实施的先后顺序为:使用自备水源的排水户、新开工建设项目;用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餐饮洗浴及机动车清洗等服务业;其它排水户。排水户须在专用检测井、排污口位置和口径等六项指标方面达到相关标准后,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办理排水许可证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排水许可将作为工商部门年检和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的前置条件,临时排水许可将作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各部门将联合执法,确保排水许可制度顺利实施。(记者哨音 实习生杨国华 王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