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2012年度5项社保缴费费率确定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首府2012年5项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确定,缴费基数依据为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73元。
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单位所有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的缴费基数。对部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3373元的60%(即2023.8元)的参保职工,按3373元的60%核定缴费基数;对部分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低于3373元的80%(即2698.4元)的参保职工,按3373元的80%核定缴费基数;对部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3373元的60%,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3373元的80%,但低于3373元的300%(即10119元)的,据实核定缴费基数;对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高于3373元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高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失业保险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据实核定。
5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失业保险缴费费率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城镇职工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灵活就业人员等以个人身份参加住院统筹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5%;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0.6%、1.2%、2%;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
另外,呼和浩特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核定范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在职国家公务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6%。文/本报记者 高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