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今晨闭幕,各国运动员的运动服颇受关注。不过,在古代奥运会开始后的一段时间里,并无队服一说——运动员都是赤身裸体进行竞技的。日前,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在一篇英文短文中倡议允许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裸体比赛。他说,过去禁止运动员裸体比赛或许有其原因,但如今这些原因不一定构成继续这项政策的理由。(8月13日《广州日报》)
多加了件衣服就妨碍了展示人之形态和力量之美?这显然说不过去。什么是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如“美是生活”,“美是和谐”,“美是规律”,“美是本质”等等。艺术家眼中的裸体美固然是一种美,但不是用来支撑奥运裸体比赛的“论据”,毕竟只是“一家之言”难以服众。更何况,比赛是现实生活,艺术是艺术,是一种“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创造性结晶。
而且,裸体之“自然”是相对的,也会受到国情和人情风俗的诸多限制。人类的文化在世界大碰撞中融合,但也是趋同存异的。一次奥运会,就是一次全球文化的大展示,而诸如裸体裸奔之类的“表演”毕竟只是少数人的价值取向,更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展示。全世界的眼睛都去看少数运动员的裸体比赛,那将是一种什么盛况?
个人隐私全部被剥离曝光,文明被“时尚”践踏,一次集体的视觉盛宴、一场集体的欢娱,这样的裸体运动无异于色情表演、播放黄色大片。现在,奥运会上运动员的性事派对非常流行,奥运村几乎成了各国运动员们的天然乐园,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如果运动员裸体比赛,岂不是为这种生活方式“火上浇油”,把现代文明“烧”得一塌糊涂?
如果把裸体比赛看成一种美,那原始社会的人类更美,因为原始人(或猴子)根本就无衣服可穿。他们可以天天自由幸福地裸体运动,是一种真正纯自然的原生态之美。但能否说明原始社会比现在文明进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说,允许奥运裸体比赛不是进化论而是“退化论”,而且是一种接近病态的“退化论”。
[稿源:红网]
[作者:徐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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