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 邹伟)记者13日从公安部获悉,在公安机关的长期努力下,潜逃加拿大近八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已于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
高山,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在2000年至2004年间,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多家受害单位的巨额资金,涉嫌票据诈骗犯罪。案发前,高山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多年来,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对高山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高山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新闻回放
划款引爆“中行高山案”
2005年1月4日,新年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行高山案”案发。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前往中行黑龙江分行河松街支行扣划1.5亿元执行款。在对该支行的存款余额进行核对时,中行的工作人员发现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2.93亿元存款消失。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除了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外,黑龙江辰能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在该行的近10亿元存款均告“蒸发”。随同巨款一起“蒸发”的还有该支行的行长高山及高山的小学同学李东哲。经调查,“蒸发”的近10亿巨款中的数亿元资金,已被高山、李东哲转移至海外。高山和李东哲均于2004年12月31日离开中国逃往加拿大。
中行处理数十名责任人
河松街支行特大金融诈骗案发生后,中国银行派出工作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从案发支行、管辖分行至省分行逐级予以追究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员开除、辞退8人,撤职、免职6人。涉嫌参与诈骗案的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被开除公职,涉嫌参与违法活动的河松街支行员工刘涛、陈佳被开除公职;中国银行给予河松街支行的上级行道里支行原行长宫廷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该支行原副行长朱艳华、崔雅翘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黑龙江省分行原行长闫尊学行政降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毛伟兵、王东郊二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给予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金枝、副行长张迎、总稽核潘守庚行政警告处分。同时,中国银行还对其他2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嫌疑人李东哲已回国自首
案发后,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2001年5月至7月间,张晓光接受李东哲的要求,在中行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并将东北高速资金陆续存入该账户,李东哲则先后两次分别向张晓光行贿500万元、200万元。2008年底,法院终审判决中行赔偿东北高速2.93亿元,张晓光被判死缓。
今年年初,潜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东哲从加拿大回中国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