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李璟 通讯员 吴声 龚述)伙同他人殴人致死,潜逃9年后自首,男子否定当年罪行,却遭几名同伙“出卖”,谎言被当庭戳穿,近日一审获刑十年。
2002年2月6日晚9时许,女子王某在青山区新沟桥街张某家中与其发生争吵,并遭到殴打。当晚,王某将被打一事告诉前夫代某。次日凌晨,代某率房某、刘某、段某和孙某等人,将张某殴打,并趁其倒地后逃走。张某的妻子闻讯赶来,将他送至医院急救,但张某仍因抢救无效于同年3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室出血而死亡。
案发后,王某和代某等人相继伏法,只有房某一直潜逃。直到去年10月17日,房某才向警方投案自首。今年3月,房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青山区检察院移交法院起诉。
“我没打他,就帮忙推了一下。”法庭上,房某辩解称,案发当日他并未动手。然而办案检察官却当庭指出,房某的说法与同案犯的供述截然不同。
王某和刘某均称,曾亲眼看见房某用脚将张某踹倒在地,并踢打其头部等部位;代某称,事后房某告诉他自己打了张某;段某还指出,房某在车上说:“张某太不经打了,打了几拳就倒了。”
面对同伙的“指控”和大量证据,房某只好低头认罪,并表示愿意支付张某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房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赔付张某家属附带民事诉讼赔偿40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