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宗泽)“瘾君子”何某急于“挣钱”,到酒店应聘服务生,培训过程中盗走同事财物去购毒。近日,何某被法院判刑。
经查,33岁的武汉男子何某染有毒瘾多年。去年12月初,何某到江岸区一酒店应聘服务生,面试后被酒店安排培训。当月7日中午,何某趁培训领导出门吃饭,将一台上网本偷走。3天后,何某又在汉阳某商场佯装购买金饰,趁营业员不备,夺走价值3505元的戒指一枚。
今年1月10日,何某因吸食海洛因被捕,后被送去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戒毒期间,警方查明其曾经犯有上述罪行。汉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抢夺罪,并处何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