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成都商报报道 “11岁男孩拍下10岁女网友裸照,敲诈不成便将裸照在QQ群、微博上发布。”近日,四川武胜县公安局刑警小蔡感到很纠结,“孩子太小,不到处罚年龄,他的家长在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10岁的依依7月23日在家中上网时,在班级QQ群中认识了网名为“米开朗基罗”的豆豆。7月24日,豆豆加依依为QQ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豆豆一再劝诱,依依便与对方裸聊。二人聊天快结束时,豆豆突然提出要求:“马上给我充100Q币,否则将裸照在网上公开。”依依说当时她没理会,但晚上打开QQ群,自己的3张裸照已经发布了。
警方调查讯问后,11岁的豆豆承认自己恶行。办案民警告说:“豆豆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他是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对其实行刑事、行政处罚。我们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