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醉酒的彭某在向牌友讨要40元赌资时,不慎使对方从楼梯上摔下致死。昨天记者获悉,彭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彭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提起上诉。
2011年7月,家有一儿一女的彭某为了挣钱养家来北京打工,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但三个月后的一个晚上,彭某吃晚饭的时候喝了很多白酒,回到宿舍看到其他人在打牌,便加入与徐某等人一起玩,玩了一会儿觉得头晕就不玩了。
彭某回到宿舍后,觉得徐某玩牌时欠了自己40元钱没给,便起身去徐某宿舍讨要。讨要过程中,两人在徐某宿舍门口发生争执并动手。徐某宿舍在二楼,门口正好是楼梯,揪扯过程中,两人不慎一同从二层直接摔落到一层,徐某头部受重伤,彭某面部鼻骨骨折。不久之后,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某的父母要求彭某赔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
“这是个意外事件”,庭审过程中,彭某辩称,徐某是自己摔下去的,与他没有什么关系。关于民事赔偿问题,彭某表示可根据自己能力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其辩护人称,徐某从楼梯上摔下,到底是谁推的,证据不足还不能确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与徐某发生矛盾后相互撕扯,且在相互撕扯过程中一同摔到楼梯下,并致徐某死亡的后果,徐某的死亡与二人相互撕扯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人彭某由于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