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牵手平安行”活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中南六省区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区域联动整治方案>的通知》和省厅交管局部署要求,辉县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落实“四项措施”,在全市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高潮。
领导重视,靠前指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中队长以上负责人和各中队内勤人员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到了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大队领导坚持一线指挥,到各执勤点督战,督促措施落实。大队长凡合顺、教导员朱止山深入各外勤中队,冒着酷暑炎热,深入到路面一线进行检查、指导,与民警和协勤人员一道严查纠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严纠客车超员、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突出重点,严格查控。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特点和工作实际,根据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科学安排勤务,把省道、城区主干道、县乡道作为重点整治路段,采取错时错位的勤务模式,坚持24小时管控,做到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放在路面,以事故为典型案例,加强驾驶人警示教育,督促企业严格规范客车托运货物的管理,明确物品种类、数量,严格安全检查,严禁站外托运货物,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切实加强源头化管理。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有效降低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有效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严管重罚态势。
宣传到位,氛围浓厚。专项行动期间,大队针对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要求,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为依托,及时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纠章先教育,通过设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播放光盘、案例展览等多种方式,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把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及时传达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提醒驾驶人员和广大群众,自觉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不违法驾驶、不乘坐超员车、带病车,切实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再度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高潮。
集中整治,成效显著。 辉县市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科学部署,战酷暑,保畅通,认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100人次,警车40辆次,检查车辆351余辆次,查纠各类违法行为123起,其中酒后驾驶3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4起,涉牌涉证6起,违法停车15起。(臧清献宋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