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学
近日,在洛阳市涧西区靠近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的南苑路上,经常会发生堵车现象,但奇怪的是该路直行右转车道上车辆很少,偶有几个捺不住性子的车主趁机走上此道,那就完了,罚款100元还要被扣掉3分。(详见8月10日《东方今报洛阳读本》AⅡ06版)
城市公共车道设置,事关百姓出行的大问题,理应在设置时多方考证、科学规划。然而,南苑路口的直行右转车道,却实实在在成了某些车主的“鬼门关”。罚款、扣分……如果确属车主违规,那这些都无可厚非。但在车道本身设置有疏漏的情况下,却依然让老百姓为之埋单,交警大队如此行为背后的动机,确实让人疑窦丛生。
诚然,按照交警部门对记者的回答,这种道路设置似乎是无奈的选择。但问题是,在现有的状态下,交警部门能否在右转车道设置明显的告示,避免让部分不熟悉路况的车主一次次违规?与其让老百姓绕行、等待,为何自己不在管理上更进一步呢?
道路“肠梗阻”现象不是一天两天了,被罚款的车主也不止一个两个。但可惜的是,若不是东方今报采访,交警部门甚至无动于衷,坐收“渔翁之利”。试想,如此“钓鱼执法”,交通能畅通才怪。
作为洛城交通的管理部门,不管在什么时候、有什么难处,都应该“急群众之所急”,诚如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毛万春所言:“群众反映的事一天都不能耽误,耽误一天就是一天的失职。” 希望每个管理者都能铭记于心。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