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怎么缓解,渣土车怎么管好……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后都将有法可依,且首次上升到地方法规的高度。即日起至8月17日,《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简称“草案”)在南京政府法制网公开征集公众意见。据介绍,草案的立法理念、核心思路是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这在全国都是首创。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部草案是对南京原有40多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般规定和重要制度的综合,是城市管理的总纲,涉及建筑物、市政、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市容环卫、停车设施、道路交通、环保、物业、应急等11个领域。 目前这一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现代快报记者 赵丹丹 鹿伟
公厕太少,不方便如厕,可投诉找谁呢?城管、规划还是住建部门?以往市民投诉时不免会遭遇部门“踢皮球”的现象,今后这样的问题将有望解决。
草案规定,市政府将设立城市治理委员会,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有关部门的城市治理工作,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对城市治理中的重大事项处置作出决定。
2009年起,南京推行大城管体制,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一直存在部门之间管理边界不清、执法责任不明等问题。而城市治理委员会将取代原来的城管委,由涉及城市治理相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市长担任。
拟成立城治委取代城管委
协调各部门关系,解决“踢皮球”的问题
城市治理离不开公众的参与,草案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如除了部门的声音外,城市治理委员会还将倾听“民声”。据悉,委员会设专家委员和市民代表委员,产生办法另行规定。专家委员、市民代表委员有参与城市治理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的权利,还应当就会议讨论事项事先开展深入调研,听取和汇集市民意见。
城市治理的信息应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并征求意见。公众合理可行的建议,城市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应采纳。
此外,鼓励行业协会代表行业成员参与城市治理、提供公共服务。
强调公众参与 听民声纳民意
市民代表委员可参与城治委会议、发表意见
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说,草案将柔性管理方式引入城市治理,这在全国是首创。按照合理行政、柔性管理的原则,行政机关应当积极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服务等柔性管理方式开展城市治理工作,采用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
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优先采用教育、劝诫、疏导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改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错误。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经教育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不予处罚。
草案修改了部分法规处罚的额度,增加了违法成本。比如,对于擅自设置弃置场地受纳渣土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草案则把处罚额上限提高到了50万元。
柔性管理同时增加违法成本
违法情节轻微可不处罚,提高部分处罚额度
实行综合执法 规范执法行为
在全国首创协管员执法辅助制度
实行综合执法是提高行政执法社会管理效果的有效措施。为解决长期以来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草案在执法体制、执法队伍、相对集中处罚、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草案还确立了执法协同制度,包括协管员执法辅助制度,为全国首创。同时明确,协管员不得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可以在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下承担执法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协管员协助执行公务的法律效果和责任由所属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承担。
草案还特别授权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下放事权,县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可以在镇街派驻执法机构。
热点关注
[建筑物管理]
建立违建首查责任制度
违法建设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拆除?
据悉,南京目前规定,按有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城管部门分别处罚。而草案对此进行了明确。即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首查责任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受移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在处理决定做出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报首查责任机关。
相关部门应配合拆违。如利用违法建筑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性质从事商业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文化、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有关许可证件、执照。
【物业管理】
无物管小区镇街负责环卫
破墙开店,擅自占用建筑物内楼道,分割地下停车场……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这些问题该怎么办?据悉,目前法律法规对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物管职责没有明确。
草案规定,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其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事务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逐步实行物业化管理。
对于擅自采摘、砍伐、移植花草树木;占用公用绿地种植蔬菜、果树;拒付物业费;擅自在外墙上开门、窗或者改变原有门窗位置、大小;擅自占用建筑物内楼道、分割地下停车场、公共车棚等业主共有区域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业委会或社委会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停车设施管理】
建立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哪里有停车位,哪里停车难?不久,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将实时向市民“直播”停车信息,这将有望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草案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实时公布停车信息。大中型商场、酒店餐饮、文化娱乐等场所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将停车信息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如公共停车场停车信息不纳入城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供本单位、本居住区居民专用的配建停车设施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可向社会开放,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
【建筑垃圾管理】
渣土运输企业缴纳应急保证金
草案确立了渣土车的保证金制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要缴纳突发事件应急保证金,并承诺在其未按规定进行运输造成社会危害后果时,保证金监管部门可以将应急保证金及时偿付。
违规的要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情节处以警告、罚款,并责令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渣土新政中没有提到一些工程车辆的管理问题,草案中明确承运沙石、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废弃物运输业务的工程车辆,应当参照承运建筑垃圾车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户外广告】
张贴“牛皮癣”最高罚2000元
对于“牛皮癣”处罚,以往在江苏和南京市容管理条例中,涉及比较少,而且罚则较轻。
比如对于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原先是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此次的罚则更严了。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散发和张贴小广告传单,责令改正,清除广告传单,并可对广告宣传单位或者散发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而且草案还明确了城管部门可以对小广告发布者停机。规定经处罚仍然擅自散发或者张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向通讯经营单位通报,由通讯经营单位关闭发放小广告者所留的通讯方式,切断其联系途径。
【环卫管理】
餐厨垃圾要分类
草案对餐厨垃圾分类有了具体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提前六个月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道路交通管理】
洗车场应配建泥沙沉淀池
一些路边洗车点“霸占”人行横道,在上面洗车,干扰车辆通行的同时,不少洗车点还违规操作,任污水在人行道上横流。这让不少市民深恶痛绝。
对此,草案规定,机动车辆清洗场(站)应当保持场地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整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清洗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清洗场(站)应当配建泥沙沉淀池,清洗下水应当先经过沉淀池沉淀,不得直接排入排水管道。
否则,城管部门将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严重违规违章,屡教不改、社会影响恶劣的,城管部门还应当书面告知工商部门计入其社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