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刚被吊销许可证,不到2个月质监部门又给他们发了许可证,这不是换汤不换药?”近日,有网民发帖指称,前黄液化气储配站被质监部门吊销充装许可证后不久又获核发许可证,质疑其是否存在“内幕”。对此,常州质监局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该液化气储配站法人代表变更之后,重新提出申请,核发充装许可符合法律规定。记者调查得知,事发前两任老板是夫妻关系,今年4月份办理了离婚手续。
□现代快报记者 刘国庆 文/摄
常州武进前黄液化气站大门紧闭
液化气站被曝:
吊销许可证两月不到又领新证
近日,一位网民在网上发帖称,曾经三次被常州市质监局查处的前黄液化气储配站,被质监部门吊销液化气充装行政许可证后,仅过了一个多月后,又领到了新的许可证。
这位网友还称,从去年9月份被常州质监部门处罚通报,直到今年4月份将近8个月的时间才被吊销许可证。然而才过了不到两个月,常州市质监部门居然又将充装许可证发放给了这家液化气站。该网友认为,虽然常州市质监局对此给出的答复是,原前黄液化气储配站法人代表王某某与妻子陈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共同经营,事件发生后夫妻离婚法人代表更换为陈某,所以质监部门将充装许可证发放给了该液化气储配站。“质监部门的回答真是让各行各业受益匪浅,原来逃脱惩罚只需如此。”
该网友还说,“常州市质监部门给前黄液化气站发放充装许可证之事不仅建设局和消防等部门不知晓,市质监局更没有会同市建设局和消防等部门对该站进行检查验收而是擅自做主将充装许可证审批给该站。这里面是否有什么内幕?”
负责人证实:
与原老板离婚后领到充装许可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前黄镇上的原前黄液化气储配站。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储配站大门紧闭,门两旁贴着两张白纸称“内部装修,暂停营业”。
随后,记者看到有两位当地居民用三轮车载着液化气瓶准备来充气,站内的一名男子表示已暂停营业好几个月,不能充气。
根据该男子提供的电话,记者与该站负责人陈某取得联系。她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的时候,前黄液化气储配站被质监部门查处,当时法人代表是她老公,但是现在夫妻已经离婚,“离婚的时候,液化气站给了我。”
“离婚后想自己做点事情,就向质监部门申请了充装许可证。质监部门给我发证,是合理合法的。”陈某表示,公司已经停业好几个月,目前正在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什么时候能营业还不确定。
质监部门:
发放充装许可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网友提出的质疑,常州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武进前黄液化气储配站因于2010年12月1日充装掺混二甲醚、2011年4月15日和9月23日充装过期瓶,三次被常州市质监局行政处罚。省局按照程序于2012年4月吊销了该站充装许可证。“之所以中间有这么长时间,主要是吊销许可证需要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来还经过了一次听证程序,才最终作出吊销许可决定的。”
该负责人介绍说,武进区前黄液化气储配站原法定代表人是王某某,妻子为陈某。王某某与陈某于4月19日离婚。该公司经有关部门核准变更为宏昌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某。王某某不在其公司拥有公司股份并不担任任何职务。
宏昌燃气有限公司于5月3日向常州质监局及省局许可网站同时申请充装许可,经评审符合相关标准后,常州质监局将评审结果上报省局申请发证。经省局查验后,省局于5月29日批准发证。
“在我们发放充装许可之前,有个规划布局及消防部门的前置审批,由于液化气站只是进行的法人代表变更,企业原来的规划布局以及消防部门前置审批都是有效的,同时,我们经过现场评审,其充装设备等均符合规定,予以发证,”该负责人解释说,按照规定,如果之前被吊销过充装许可,企业的法人代表及配偶等直系亲属三年内不能再获得液化气充装许可。“陈某作为法人代表向我们提出申请的时候,她提供的材料说明他们夫妻已离婚。”
对于网上一些对陈某是否故意离婚逃避法律惩罚的质疑,该负责人表态说,“如果他们不离婚,肯定是不能获得许可的。但是陈某现在向我们提交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质监部门不予以核发行政许可,她就可以起诉质监部门行政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