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日报》
8月13日,《环境保护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在渝签署,这是环保部与地方政府签署的第一个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市长黄奇帆、副市长凌月明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环保部将支持重庆开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将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试验区,支持重庆完善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支持重庆作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示范地区;助推重庆主城区早日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并在此基础上,支持重庆整体推进全市的创模工作。
同时,根据协议,环保部将支持重庆开展工业园污染集中控制和环境风险集中防范试点,确保库区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良好。环保部还将加强对重庆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方面加强指导,促进产业合理布局,从源头上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此外,环保部还将支持重庆完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体制机制建设,指导、支持重庆在生态补偿、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
协议还明确了环保部支持重庆开展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以及支持重庆设立环保法庭和开展公益诉讼代理人制度试点等。
《协议》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合作
记者 周晓阳
昨天国家环保部与市政府共同签署的《共同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规定,环保部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与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协议的落实工作,并对5个方面的合作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
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明确环保部将支持我市实施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并在项目、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支持我市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支持我市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整治和推进清洁生产。
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环保部将支持我市加快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有关项目,在上游来水保持Ⅱ类的情况下,确保库区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良好。
促进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保部将我市和四川省组成的成渝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重点区域,指导成渝地区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同时,我市在《协议》要求下将尽快完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编制,制定并实施重庆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开展PM2.5污染形成机理研究和防治工作。
此外,《协议》还明确规定环保部要支持我市加快设立环保法庭和开展公益诉讼代理人制度试点、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及推进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等内容。
背景:
2008年,环保部便与我市便开始积极酝酿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合作共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2009年,环保部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确立我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
2010年3月,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部长批示同意我市主城区整体创模;同年4月,环保部组织评审了我市创模规划;今年7月,张力军副部长来渝调研时对我市创模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正因为这些努力,让《协议》顺利诞生,使我市成为环保部第一个签署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