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投资87亿元的国家级高速公路甘肃天定高速仅用80多天就被迫停用大修,出现了坑槽、裂缝、沉降等重大病害,部分路段不得不铲除重铺,曾经引发舆论炮轰;在投资1.2亿返修之后,这条“地洞高速”今年再次出现路基沉陷、路面破损等问题。面对质疑,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处长谈应鹏回应称,这次天定高速出现的问题,并非源于工程质量问题,而是因为受到强降雨的影响。(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谈应鹏对记者表示,“今年的强降雨挺厉害,甘肃陇南地区降雨量特别大,降水比往年都多,这就造成了天定高速陇西段的路面沉降。”但是正如有网友所指出的,甘肃陇南地区相比东南沿海地区,显然不算是多强降雨的地区,所以,将受到强降雨影响作为天定高速出现路基沉陷、路面破损等问题的理由,明显缺乏说服力。退一步说,即便相关地区确实存在多发强降雨及其他一些自然条件原因,高速公路设计与施工方显然也应针对当地的气候与天气特点,针对性地设计、建设相关高速,以能将自然条件对于高速公路的破坏性影响降至最低。
像当地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这样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归罪于老天,虽然能令相关工程责任人找到推脱责任的借口,但是却并不利于通过更为严格地强化人的责任,在更大程度上起到保障各类工程建设质量的效用。
谈应鹏还表示,天定高速的省内审计已经结束,“审计上没啥大问题,没有违纪违法的问题,但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小问题”。其实,即便天定高速经由审计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但是像其这样一再出现质量问题,无疑表明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不可能仅仅是“存在一些管理上的小问题”。而要减少与杜绝此类因为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工程质量缺乏保障现象出现,显然离不开对于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人的严厉问责,唯有对那些因为管理失职而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者实施严厉问责,才可能促使其强化自身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最大程度地保障相关工程的质量。
但是,在天定高速去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当地至今依然未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而据谈应鹏介绍,所谓追责实际上也只是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作了降低资质处理,而对于业主单位、管理单位人员的处理,有的是党内警告等党纪处分,有的是撤销职务等行政处分。而像当地有关方面这样仅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罚酒三杯”式的处理,显然难以起到有效约束管理者行为,从而保障工程质量的作用。在这种情形下,天定高速今年再次出现路基沉陷、路面破损等问题,实际上也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显然,唯有先行避免调查与问责成为“豆腐渣”,真正让调查与问责强硬起来,各类工程才可能建设得更为坚硬与牢固,财政资金与纳税人税款才能避免一再遭受原本可以避免的损失。
魏文彪(江西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