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争强
东方今报许昌讯许昌一市民的儿子在公园景观池游泳溺亡,该市民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园赔偿。8月13日,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获悉,近日,对该市民的诉求,法院给予驳回。
据了解,今年7月,许昌市民张平(化名)的儿子在许昌市许都公园景观池游玩戏水时溺亡。张平认为公园的管理方应担责,遂把公园管理部门起诉到了魏都区法院,索赔各项损失近20万元。
据介绍,因许都公园为开放式、公益性场所,且管理部门在公园多个入口处都设置有游园须知,明确提示“严禁戏水游泳”等字样。法院经调查认为,公园管理部门履行了告知和提醒职责,已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张平索赔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