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洛阳读本特约评论员 李地耕
近日,记者在洛阳市纱厂西路同乐桥东边的建福路上看到,两边的路灯还是“光棍儿”,只有路灯杆矗立着。据悉,这里的路已经修好了近两年,路灯却一直未安装,一到晚上漆黑一片。(详见8月10日《东方今报洛阳读本》AⅡ05版)
据史料记载,人类尝试在城市街道上进行人工照明始于15世纪初。1417年,为了让伦敦冬日漆黑的夜晚明亮起来,伦敦市长亨利·巴顿发布命令,要求在室外悬挂灯具照明。而城市的产生,至少有3000多年的历史。这就是说,路灯是在城市长期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达到一定发达程度的进步产物。
路灯一定程度上,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和象征,是民生大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试想,如果一座高楼林立,道路宽阔,热闹繁华的现代化都市,每每到了夜间街道上却是一片漆黑,那将是何等情景?这座城市的市民哪还有什么夜生活?哪还有安全感和幸福感可言?
按理说,城市建到哪里,街道修到哪里,路灯就应该亮到哪里。这是城市科学发展和人性化管理的必需。群众利益无小事,点点滴滴都关乎民生,而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府部门的第一要务。路灯照亮街道,给城市带来了光明和靓丽。愿洛阳夜晚的大街小巷、新区老城的路灯都永放光明。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