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将招录培养政法干警757名,今日起至8月19日24∶00,考生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记者昨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正式启动。据悉,此次招录单位分别为法院系统45名,检察院系统72名,公安系统511名(其中森林公安11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29名。
“五项目”人员
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此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含2010、2011届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五类“基层服务项目”,即“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据悉,本次招录还将拿出招考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五项目”人员,但列入专门计划的“五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具体招录职位和名额可上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今日开始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于今日至8月1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都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可于今日至8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还要参加教育入学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与以往公务员考试不同,此次招录的笔试考试分为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9月15日,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9月16日进行教育入学考试,其内容为: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试点班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据悉,此次招录考试的面试时间拟安排在今年11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在校期间免收学费
并发放生活补助费
与其他公务员招录考试不同,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政法干警在正式成为公务员之前,都需要先进入全国高校的专科、本科及硕士班学习。据悉,此次培养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5名,四川大学100名,西南民族大学17名,四川警察学院500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6名,上海政法学院81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48名。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对于合格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未毕业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时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报记者 王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