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刘虹辰)昨天,记者从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获悉,目前,市政府专项用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财政资金就有加工贸易内销资助、来料加工不停产转型资助、加工贸易企业研发资助三项,累计年度预算金额4000万元。
历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外经贸和产业优化工作的资金支持。今明两年,市政府每年拿出6.66亿元用于扩大出口、培育品牌、拓展内销等工作,以促进经贸发展;每年还另安排9亿元财政资金,加上6亿元银行配套资金,共15亿元向外贸企业转贷,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开始,市政府新设立5亿元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并推动各区积极配套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累计超过20亿元。
为推动深圳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我市先后出台《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优化服务提升质量促进经贸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三项政策,并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1+4”文件。我市通过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十项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扶持优势,淘汰落后,推动企业优化升级,同时,制定《深圳市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外商投资企业操作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对相关工作做出了规范和指引,为推动全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