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推行
食品营养标签制度
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 在卫生部13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十二五”末基本构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13日在通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时表示,将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苏志说,规划提出了以下目标:一是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
人体器官移植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无器官移植资质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活动,严厉打击医务人员从事违法违规人体器官移植活动,加大对无器官移植资质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