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东 詹成刚 吴甜
“母猪寄养”本是一件惠及农家的好事,但身为畜牧兽医局局长却利用组织验收、拨付国家补助资金的职务之便受贿17万元,纵容他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经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受贿罪对刘世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长宁县为减少农户养殖风险,推广实施“母猪寄养”模式,并向中央和省级财政申请到生猪产业资金。按照规定,“母猪寄养”工作由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每寄养1头母猪补助服务中心300元(2008年)、150元(2009年),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技术、治疗服务的费用,由长宁县畜牧兽医局组织验收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刘世满利用自己担任畜牧兽医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因争取生猪标准化建设补助和“母猪寄养”补助等送与的人民币17万元,纵容他人弄虚作假,致使国家补助资金流失。
(张学东 詹成刚 吴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