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桂辉
在前不久召开的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四川省审计厅向大会作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时指出:在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方面发现,有排污费、管网建设资金、垃圾处理费等专项资金4165万元和专项贷款3410万元被挪用;泸州市滞后两年才将省财政下拨的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760万元安排到项目单位。
从被挪用的专项资金用途看,包括排污、垃圾处理、管网建设等,可以说,每一项、每一笔都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由于这些资金的被挪用或滞后下拨,不知有多少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直接或间接承受了不少因空气、水资源污染带来的影响和侵害。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臻完善,党和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各级政府统筹的民生项目内容不断拓展,对民生工程投入的资金逐年增加,这无疑是社会的福音、百姓的福祉。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在民生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可谓有喜有忧,亦喜亦忧。
喜的是,有的地方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在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的同时,加强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对民生专项资金,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第一时间拨付到位。有的地方则建立了民生工程协调联动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加强对资金发放过程的核查和基础数据信息的审查,确保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忧的是,有些地方把民生项目当成“软任务”,不紧不慢,拖拖拉拉;有的地方认识发生偏差,视民生资金如同“唐僧肉”,想咋地就咋地。日前,审计署发布了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有36个市县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有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
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在改善民生方面作出极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也在增强,对加快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的期盼也在提高。
民生无小事,枝叶也关情。管好民生资金,办好民生项目,既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又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此,要建立健全包括责任追究在内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并且将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大盘子,确保各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唯有这样,方能杜绝随心所欲,想挪用就挪用,爱挤占就挤占,要滞留就滞留的现象,把每一笔民生资金管好,将每一件民生之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