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崇根
老百姓过的是小日子,碰到的都是小事。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小事,更能彰显出群众在干部心目中的位置,更能折射出干部对待群众的态度。
去年底,身为县委书记的笔者下乡走访了一个边远村的14户农户,发现有2户没有电视机,有3户用的是黑白电视机。在这个村的小学里,笔者见到一个8岁的男孩,只穿着一件单衣和一条单裤,5个纽扣掉了3个,肚皮裸露,鼻涕长拖。我问:“县里早就安排了3800套御寒衣服,他怎么没有?”老师答:“我们报了6套,但未领到。”次日,县委作出决议:一是在两天内,寒衣必须发到受益者手中;二是统计出没有电视机和还在使用黑白电视机的户数,想办法在一个月内解决。
无电视、无寒衣,都是小事。抓好这些小事,既不需要吃多大苦、费多大劲,也不需要多高多复杂的技术含量。而这些事因其“小”,恰恰容易被领导干部忽略:一是经常下乡,习惯于听汇报、作指示,会场上讲得慷慨激昂,天天讲天天一个样;二是有的人热衷于搞“大思路、大战略”,对群众衣食住行、教育医保方面的小事不屑一顾。殊不知,大事小事要辩证看,小事当中有大事。电线短路了、下水道堵住了确实是小事,但这些小事无论落在谁家头上,都会变为大事、急事。想干大事,其心可嘉,但对大多数干部而言,大事较难碰上,小事天天都有,把小事干好了、办多了,就能积小胜为大胜,实现从量变到质变。怕的是,不把小事放在眼里,结果大事没干成、小事也没办,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小事就不小了。
擅做小事,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历练和智慧。把简单的事办好就不简单,把平凡的事做好就不平凡。县、乡一级的任务,是抓好上级方针政策的落实,就是做“小事”。可某些领导干部却喜欢管宏观、把方向,认为管细管小了,会贬低身份,下面有意见。一个科级干部,动辄就在文件上画圈圈,要求别人“认真抓好落实”,自己就是动不起来。长期下去,必然导致官僚主义盛行。因此,我们既要研究解决大事,也要关注解决小事。如果只喊做大事,就会无事可做,实质上是在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