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苏8月13日电(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宋世明)面对修改后刑诉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自今年3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对有关诉讼制度的改革进行了调研、探索、试点,梳理出27个问题,逐项推进落实。
据悉,江苏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工作的意见》,梳理出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27个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逐项推进落实。随后根据试点探索情况,又梳理出19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并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
修改后刑诉法特别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使得依赖口供突破案件的传统办案模式受到挑战。近日召开的江苏省检察长座谈会要求,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要从源头抓起,从初查到侦查终结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把非法证据排除的要求贯彻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
“对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做任何扩张性或限制性解释,不得选择性执法或任意性执法,对此必须作为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和职业纪律严格遵守。”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表示,检察机关要通过转变执法理念、提升证据意识、加强队伍素质、提高科技水平等方式方法,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依法文明规范办案,严查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