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涛) 认为丈夫“抛妻弃女”,南京大学一在读女博士携不满1岁的女儿,将丈夫告上法庭,索要每月7500元的抚养费。昨天上午,这起特殊纠纷案在栖霞区法院开庭。这是去年8月最高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首次支持“婚内抚养费”后,我市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庭前,女博士通过微博“直播”了她与丈夫的种种纠纷。而当天庭审,她丈夫没有出庭应诉,并拒绝调解。
今年30岁的袁慧是合肥人,曾是安徽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现在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攻读博士。她的女儿圆圆再过20天就满一周岁。从今年年初开始,袁慧就开始在新浪微博、天涯社区等网站“直播”她与丈夫的纠纷。目前,这些数落丈夫、公婆的微博、帖子依然存在。
“孤独难熬的孕期,出轨的老公”、“女宝宝的降临,彻底变脸的婆家”、“婚内征婚,拒付抚养费”……袁慧发在网上的文章中,历数了丈夫胡斌和婆家的种种不对。袁慧的微博和帖子数量庞大,吸引了很多网民的关注,网民跟帖绝大多数都是声讨胡斌的。
据袁慧称,她在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小她两岁的胡斌,2010年底两人领证结婚,两个月后她怀孕。
然而,两人的感情却迅速恶化,胡斌的父母也卷入了两人矛盾。
记者查看了袁慧的大量微博、网帖后发现,两人的主要矛盾是胡斌未能如约调至南京工作、疑似有外遇、袁慧与胡斌父母难相处等。在微博上,袁慧还发布了很多丈夫的照片、女儿的照片及丈夫与“小三”的合影等。
起诉书上,袁慧要求丈夫自今年7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7500元,并补足自女儿出生后应当支付的抚养费7.5万元。
提出这一标准的原因,是袁慧认为丈夫在浙江一家大企业当副总,税后月薪达2.5万元。
作为被告,胡斌昨天没有出庭,由他的母亲周女士代理出庭。对于袁慧提出的要求,周女士称愿意自2012年3月起适当支付抚养费,但标准不可能那么高。周女士对于袁慧在网上“直播家丑”一事尤为气愤,她说,袁慧散布对胡斌不利的事实,导致胡斌精神恍惚,现已辞职且找不到工作。为此,周女士还当庭出示了胡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胡斌已于今年4月登记失业。
“袁慧把家庭矛盾通过网络散播,不仅给被告造成伤害,给女儿以后的成长也造成了不利影响。”周女士表示,她还曾给袁慧母女送过抚养费,但遭拒收。对此,袁慧称胡家送抚养费的条件是让她删除微博,她没有答应。
庭审中,周女士提供了大量网络截图证据,以证明袁慧的微博对胡斌生活已造成巨大负面影响。对此,袁慧则认为,她发的都是事实,特别是胡斌与“小三”的照片,是丈夫出轨的证据,如果胡斌认为这些照片是假的或者侵犯他名誉,可以起诉。
“一个弱女子,带着不足一岁的女儿,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网络、披露恶行,何错之有胡斌背叛婚姻,抛妻弃女,婚内征婚,对于这种行为不仅应当受到道德良知的谴责,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也应由他本人承担。”袁慧对自己微博直播“家丑”的行为并不后悔。
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袁慧表示愿意,但胡斌一方拒绝调解。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文中当事人名为化名)。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孙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