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教育部昨天透露:20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12-08-14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条例》“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完善《条例》的要求,对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通行安全和乘车安全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通知强调,要保障过渡期期限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据了解,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建立由上述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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