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昨日报道了歙县4孩童误食拌有鼠药食物导致中毒的消息。昨日,歙县警方向本报通报了此案侦办情况。歙县刑警大队负责人称,该案发生在歙县岔口镇一超市。8月初,超市老板刘某发现老鼠猖獗,到同村人吴某家,花20元向其妻余某购得两包鼠药,回家后将火腿肠切片沾上鼠药,放在店里。
8月11日下午,4岁幼童亮亮和飞飞去该超市买零食,趁刘某不注意将火腿肠片拿走,并分给7岁的乐乐及5岁的梦梦吃,4人随后出现中毒症状。
案发后,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刘某和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余某被刑事拘留,两人称鼠药成分系“毒鼠强”,而“毒鼠强”属禁售、禁用品。截至发稿时,亮亮和飞飞还在杭州儿童医院治疗,其中一人在重症病房监护。乐乐和梦梦暂在歙县医院观察治疗。
许忠 本报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