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全面办理
普通居民缴费由每人80元提高到100元 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由40元提高到60元享受一二类低保人员不缴费
8月13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部门了解到,继红古区、城关区开办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之后,七里河区、安宁区、皋兰县、永登县等县区从8月份也正式受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这预示着兰州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拉开了大幕。新参保人员和续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新参保人员办理手续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两张1寸免冠彩照,前往本人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办理。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普通居民缴费略有提高,由往年的每人80元提高到10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由往年的每人40元提高到60元。具体缴费标准为:非从业居民、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缴费100元;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每人每年缴费60元;享受一、二类低保人员不缴费,三、四类低保人员每人每年缴费30元;农村户籍居民每人每年缴费50元。
另据介绍,七里河区、安宁区和皋兰县经办时间从8月持续到11月底。永登县则从8月持续到12月30日,早先已开始办理的城关区、西固区办理时间持续至11月30日,榆中县截止到10月30日。提醒广大参保者尽早到辖区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本报记者 崔亚明 实习生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