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霸占23万抚恤金 婶婶上告
法院一审:死亡赔偿抚恤金是婶婶的合法财产,侄子应返还
法律解读资料图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樊丽)一笔23万元的死亡赔偿抚恤金,却牵出了一份生养死葬的遗赠扶养协议,让原本关系和睦的婶婶张玲和侄子刘亮对簿公堂。究竟这笔死亡赔偿金该谁保管?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对这起特殊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23万元抚恤金是张玲的合法财产,张玲拥有所有权,刘亮应当返还;而考虑到刘亮对婶婶一家人多年的照顾和付出,张玲酌情支付刘亮的误工损失及劳动报酬8万元。
儿子身亡23万赔偿金惹纠纷
2011年10月24日,张玲风华正茂的儿子刘勇,在四川境内的高速公路工程工作中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张玲让儿子的堂哥刘亮代表死者家属,前往四川处理相关事宜。接受婶婶委托后,刘亮与建设单位协商事故该如何处理,并最终代表死者家属领取了对方给付的赔偿金50万元。死者刘勇的妻子杨颖拿走25万元作为自己和女儿的生活费,刘亮则带着剩余的25万元返回庆阳宁县。紧接着,张玲一家人按照当地乡俗,埋葬了儿子刘勇,除去丧葬费、差旅费后,剩余的25万元还剩23万元。
令刘亮没想到的是,丧事刚刚办完,家族中人便都向他要剩余的23万元,为了使婶婶的生老病死有妥善安排,刘亮提出谁能将婶婶养老送终,他就把钱给谁。
侄子保管需照顾婶婶生养死葬
23万元的争议貌似就此搁置,但并非就此而止。随着悲痛的远去,事发一个月后,剩余23万元该由谁保管再次成为张玲和侄子刘亮等人争议不断的问题。10月底,婶婶张玲及其娘家人请求当地村委会出面主持调解这件事。
经村委会调解,当即形成一个协议“23万元归张玲所有,张玲今后的生活与他人无关,而刘亮也在这个协议上签了名,张玲则由娘家人代签”。这份协议的签订,好像已经化解所有矛盾,孰料,仅一个晚上的时间,又生变故。11月1日,张玲和儿媳杨颖找到刘亮,三方签订了一份委托抚养协议,其实质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约定“23万元为张玲的赡养费,由侄子刘亮保管并对婶婶张玲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及财产代管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