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倪明)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了市发改委、国土房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土地储备项目近期实施规划》中的土地储备项目视同批准项目建议书,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
据市发改委副主任曾进泽介绍,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和《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穗府办[2010]83号)的要求,土地储备项目属于财政性投资项目,应参照政府投资管理的要求,按项目管理的原则,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列入投资项目储备库。
同时,土地储备投资项目有别于一般的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比例高。土地储备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部分,征地拆迁补偿金额一般占总投资的70%以上。部分项目基本不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影响投资不确定因素多。在土地收储过程中受经济发展环境、城市发展战略、土地市场状况、规划调整和征地拆迁谈判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项目投资也相应受到较大影响。
曾进泽表示,《意见》加强了土地储备项目投资的控制,通过科学评估论证的程序,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明确规定项目投资的调整和报批程序。将近年储备条件较为成熟的土地储备项目编制纳入《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土地储备项目近期实施规划》(将由市土地开发中心组织编制,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实施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实施规划》中的土地储备项目视同批准项目建议书,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