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玉红)环县农民崔某,竟在“保外就医”期间行窃万余元二次入狱。崔某被处执行有期徒刑16年的刑罚。
现年33岁的环县农民崔某,2002年曾因运输毒品罪被云南省丽江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二审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后崔某先后被减至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20年。2009年,崔某因病经我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获得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一年半执行期满后,尚未治愈的崔某被允许保外就医。
经查,1月6日下午4时许,崔某途经环县甜水镇北街一家饭馆时,发现饭馆门口停着一辆翻斗车,四下打探见无人看守,便用随身携带的“车钥匙”打开车门,窃取放置于该车卧铺上的一黑色行李包内现金1.16万元。失主报案后1月余,警方根据线索将崔某抓获。
环县法院审理认为,检方指控崔某犯盗窃罪成立,鉴于其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应当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因崔某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对其犯盗窃罪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连同其前犯运输毒品罪未执行刑罚14年4个月29天,剥夺政治权利10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