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标识
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要求各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以鼓楼区江苏路路内停车场点为模板,一是在收费停车路段醒目位置,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起始标识牌,使车主对路段停车信息一目了然;二是服务人员统一佩戴收费许可证,进一步规范服务人员行为;三是明确停车范围,对于收费停车路段严格要求服务人员不得超范围收费;四是对泊位内的车辆要求必须按序停放,不得逆向、压线停放。
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还要求各区停车设施管理分中心,在市区重点区域公共停车场配合交管部门派出交通引导员,引导车辆按序停放。例如江苏路,鼓楼分中心已派出3名交通引导员,引导车辆并劝告车主按序停放。
南京市停车设施管理中心主任刘国强介绍,鼓楼区交通引导员的设立也是试点工作,如果效果良好,这一工作形式将向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