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晨刊讯 8月8日晨刊报道了滁城浩然国际楼盘在没取得竣工备案的情况下,开发商违规交房,引起很多业主拒收房的事件。针对商品房违规交付事件频频上演,引发购房户群体上访的情况,市房产局召开市本级开发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表示,对不具备交付条件且强行交付的,不但停止其网上销售系统,而且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目前,两家违规房企已领到罚单。
市房产局明确规定,所交付的商品房必须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后,方可交付。其次,开发企业在交付使用时,必须在售楼部明显位置公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测绘单位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等必要材料。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不具备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擅自交房的,将关闭该企业网签系统,停止其销售,并记入房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开发企业延期交付的,开发企业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予以赔偿;对开发企业强行交付的,房产部门在关闭其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的基础上,实行预缴“保证金”制度,在经济上给予开发企业重罚。
目前,市房产局已对两家不具备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就擅自交房的开发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采取关闭企业商品房销售网签系统的行政措施,有效遏制了不规范交房行为。(王琼 实习生 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