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伯辉 杨莉
东方今报开封讯 近日,记者从开封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开封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220元调整为每月260元。同时,开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亡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据悉,老红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360元调整为每月42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和烈士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330元调整为每月39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310元调整为每月370元;单身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290元调整为每月340元。调整后的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