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武汉市民杨先生发现银行账户在网上登录不了,12日找到银行询问原因,被告知他上次到银行取钱时,银行柜员多给了他400元,由于找不到他,银行只好将他的账户冻结了。银行负责人称,银行一直未能联系到杨先生,只好将其账户冻结,希望杨先生发现后,主动与银行联系,将钱退回。
银行柜员多给了储户钱,显然是银行的过错,然而,银行却采取了冻结储户账户的粗暴措施,以达到“逼”储户还钱的目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安全、检察院、法院、税务等机关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银行申请冻结个人银行账户。也就是说,第一,只有法律授权的机关才可以;第二,要经过相关程序才可以。而武汉这家银行是私自冻结储户账户的,显然是非法行为,应予以严惩。
该银行这种恶劣行为,一方面说明缺少法律意识;另一方面,说明眼里没有储户这个“上帝”。一家不受法律约束的银行,它的其它行为是否合法值得怀疑。因为守法的银行应是处处守法,真正眼里有储户的银行也不可能漠视储户的正当权益。
众所周知,这些年来银行违法行为屡屡见诸报端,如银行违法乱收费;公然践踏储户权益的例子也数不胜数,如银行擅自转走储户存款。而造成银行经常伤害储户权益的主要原因是,中国银行业竞争很不充分,储户与银行之间地位极不平等,导致很多银行肆意妄为。
尽管银行随意冻结储户账户的相关新闻很少,但银行把储户的账户当成自己账户随意划钱的例子却很多。比如,辽宁某银行出纳人员因疏忽多给储户1000元,银行私自划走储户存款;某银行福建宁德分行认为储户取款时多拿了银行1万元,在两个月后,私自将她账户上的钱划走1万……
可见,在没有提前通知储户的情况下,无论是银行随意冻结储户账户,还是随意从储户账户上划钱,都把储户的账户当成了自己的账户,甚至可以说,有些银行把储户的个人财产当成了自己的钱。故给人的印象是,有些银行不是储户委托的货币保管机构,更像是一个随时可以窃取储户个人财产的“家贼”。
眼下发生在武汉这一银行随意冻结储户账户的坏先例不能以银行道歉了事,应追究银行的法律责任。如果这样的恶例像银行私自划走储户存款一样蔓延,将会有更多的储户利益受损,也会摧毁中国银行业的公信力。期待有关部门对问题银行进行调查并处罚。
更重要的是,要降低银行业准入门槛,鼓励银行业充分竞争。只有当各家商业银行真正有了竞争压力,储户的地位才能提升,银行的姿态才能放低。同时,在储户账户频繁遭遇银行侵犯的情况下,关于储户账户保护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让制度成为保护储户账户的 “保险柜”。
按理说,对问题银行的恶劣行为应该进行充分曝光,让问题银行有一种耻辱感,鞭策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但笔者注意到,一些媒体在报道银行恶劣行为时,均以“某银行”来称呼,如此,问题银行还会有耻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