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
近日,因丈夫儿子同时失踪,5次申请立案未果的郑州卢女士上网络求助引起舆论关注。8月12日,卢女士称,她丈夫和儿子被邻居杀害碎尸,但警方只找到了她儿子的头骨和丈夫的盆骨。拒绝立案的郑州长兴路派出所解释称,公安机关立案需要一个过程。
近年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大,失踪人员的数量在我国逐年增加,失踪的原因也变得十分复杂。据统计,我国每年失踪人口不下三十万人。失踪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离家出走的,有走失的,也有被拐卖的,还有被害的,等等。
当前,在失踪人员管理方面最权威的规范性文件是公安部2005年颁布的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 (试行)》,但这个规定主要集中在基层民警接到失踪人员的报警后如何收集相关信息及录入相应的信息平台,没有更多关于处置失踪的具体措施的规定,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在失踪人员管理上仅停留于信息的采集。
目前,公安机关对一般的人口失踪,通常是做一份笔录,了解失踪人员的具体情况,然后开展调查和走访。如果走失的是身体各方面健全的成年男子,警方在调查过相关线索后,还是没有消息的话,就只能暂时搁置,很少进行立案处理的,也有的公安机关怕一旦立案破不了,影响了破案率,于是不愿立案。但这样的处理失踪人口报警,也导致一些不必要后果。如有的人员由于得不到帮助,导致被害,有的因帮助不及时,为后面查找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这次郑州卢女士5次报警夫儿失踪立案遭拒,警方的解释是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从受案到立案需要经历一个调查的过程,“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调查。”这样的解释很难找出理由反驳,毕竟公安机关警力有限,不可能把每一次人口失踪报案都进行立案,事实上也有很多人把离家出走也当作失踪报案,希望警方帮助他们找人。
一些公安机关处理失踪人口的随意性、措施不得力,也引来了社会的不满,如在网上我们就看到有网友这样说道:“日本人丢辆车几天找到,美国人丢匹马追了几十里找到,俄国人丢了护照翻几十吨垃圾找到,自己人丢了老公儿子,死了都没找到。 ”这些话虽然有些过激,但也反映了一些人对公安机关如何处理失踪人口的看法。正是由于公安机关在处理失踪人口上和群众有很大的差距,也导致了许多非官方的寻人网站的火爆。
人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人的失踪,可能背后隐藏着拐卖,有的可能是谋财害命,也有可能是刑事案件等,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遇到抢劫等公安机关都会立即行动,为什么对有可能是人命关天的失踪人员不重视呢?当前,公安机关应该规范失踪人员立案标准和条件,对有明显可能是刑事案件等人员失踪要明确规定立案,减少一些公安机关立案的随意性。
目前随着流动人员的增多,人的流动增多,公安机关也应该改进寻找失踪人员的方法,规范非官方的寻人,弥补官方寻人的不足,同时,对那些有可能是刑事案件的失踪人员,要迅速予以立案,只有如此,才会让人看到公安机关对生命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