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8月14日讯(通讯员 刘亮 张家瑞)周某见同事骑一台新摩托车很“拉风”,十分眼馋,利用在同事家吃饭的机会,偷走摩托车的备用钥匙,然后趁同事在麻将馆打麻将之际盗走摩托车。8月14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现年19岁的周某系湖南省长沙市人,在株洲打工,与“阿勇”系同事关系,两人关系较好。“阿勇”经常骑自己的摩托车兜风,在周某眼里觉得很“拉风”,周某十分眼馋,想搞过来自己用。2012年6月13日中午,周某应邀在同事“阿勇”家吃午饭,周某发现“阿勇”的摩托车有一串备用钥匙放在桌子上,周某觉得机会来了。吃完饭后,周某趁“阿勇”及其家人没有防备,将“阿勇”放在桌上的另外一把摩托车备用钥匙偷走。当天下午,周某与“阿勇”骑摩托车一起在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附近的麻将馆里打麻将,“阿勇”将摩托车存放在麻将馆门前不远的坪里,随后俩人进入麻将馆。周某未上桌打麻将,只在一旁观看“阿勇”打麻将,其后借口有事离开。周某溜出麻将馆后,见四周无人,遂用事先盗取的备用摩托车钥匙将摩托车发动后骑走。
“阿勇”打完麻将后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即马上向派出所民警报了案。当日傍晚,交警大队的民警在路口对过往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周某以为案发被盯上,立即弃车离开现场,经交警上网核查,发现周某所骑摩托正是当日“阿勇”丢失的摩托车。
2012年6月17日13时许,周某知道自己一时糊涂铸下大错后,来到“阿勇”家表明了实情,承认自己盗窃了“阿勇”的摩托车,请求“阿勇”原谅他一时的糊涂。2012年6月19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请求同事原谅自己的一时糊涂,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机关指控周某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但周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成立自首,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稿源:红网]
[作者:刘亮 张家瑞]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