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洪江8月14日讯(通讯员 陈涌)女友要分手,心里很受伤和不甘心。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洪江男子佘某某将女友彭某某强行带至一偏避山头,不顾其反抗将其强奸后还用性用品进行猥亵。8月14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佘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2007年下半年,被告人佘某某与被害人彭某某建立情人关系。2012年5月份彭某某提出分手,遭到佘某某的拒绝,之后两人因此事一直纠纷不止。2012年6月18日6时许,佘某某开着“快快游”三轮摩托车送其母亲到菜市场后在洪江市安江镇街上碰到彭某某,然后多次提出要其上车聊天都遭到彭某某拒绝而置之不理。当彭某某走到建设银行门口时,佘某某趁其不备强行拖上车,然后调头就朝洪江市龙田乡龙田村一个偏避山头方向开去。途中,彭某某要求下车并强烈反抗均受到佘某某的阻拦。佘某某将车开到龙田乡龙田村名为旺冲的山头,将车停在路边后,在车厢内与彭某某强行发生性关系,然后用事前准备好的性用具继续进行猥亵。彭某某强烈反抗并在反坑过程中将佘某某衣服扯烂。
事后,两人在此地继续争执。佘某某拿出一个装有液体的瓶子威胁彭某某并表示还要与彭某某发生性关系,迫于无奈,彭某某再次与佘某某在此地发生了一次性关系。之后,彭某某与佘某某一直周旋到下午5点多钟,佘某某才放彭某某回家。彭某某回家后直接跑到公安局报案并于当天将佘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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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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