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交警超车逃跑结果撞人致死
一醉驾男子获刑12年悔已迟
一男子醉驾已是违法在先,为躲避交警查车超车逃跑更是错上加错,逃跑的过程中撞伤路人不及时抢救而是先打电话找人顶罪终酿成对方死亡的严重后果,这样的行为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8月12日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获知,经该院提起公诉的上述案件日前有了一审结果:被告人董某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30日21时许,被告人董某某醉酒驾驶一辆江淮越野车行驶在路上。明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为逃避交警查车,他不顾查车交警示意停车而是继续驾车超速行驶。当行驶至赛罕区昭乌达路赛罕区政府东路路口处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董某某的车与正在人行道由西向东步行的被害人小刚(化名)发生碰撞,小刚被抛出后跌落在路面。肇了事的董某某没有下车查看抢救伤者,而是驾车继续向前行驶,车辆行驶上南北人行道,与第一棵树发生碰撞后继续前行,直到车身左前部与第二棵树发生碰撞,车身逆时针旋转后才停下。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董某某并没有报案或积极抢救伤者,而是打电话找人顶罪,最终造成伤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依法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董某某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至此,因为自己的醉驾,给他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董某某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面对这样的结果,再多的后悔也为时已晚。 (记者 何芳 通讯员 薛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