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14日讯 记者梁士斌 国务院法制办今天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交通运输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拒报或者谎报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事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5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规定,船舶进出港口或装卸作业,货物承运人、货物所有人或其代理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货物所有人应当向承运人如实说明所托运货物的品名、种类、数量、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申报员办理资格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有谎报瞒报行为、将资格证书转借、出让他人办理申报业务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注销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征求意见稿规定,船舶载运普通货物进港卸货,在办理船舶进港手续前,承运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进港申报,货物所有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卸货申报。
????船舶载运普通货物装货出港,在装货作业前,承运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出港申报,货物所有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货物装货申报。
????征求意见稿规定,船舶载运特殊货物进港或过境停留,承运人应当在船舶抵港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适载申报。船舶载运货物出港或港内驳运,承运人应当在装货作业开始24小时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适载申报。
????办理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货物适运申报,应当提交货物适运申报单、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材料。
????集装箱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时,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装箱作业能力的装箱单位出具的,且由该单位所属取得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从业资格证书的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签署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放射性货物申报时,还应当提交放射性剂量证明。
????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时,应当提交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明;除装载可移动罐柜的车辆和公路(铁路)罐车外,装载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车辆申报时,还应当提交集装箱(车辆)装载证明;安全运输条件不明或有特殊运输条件的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时,还应当提交货物安全运输条件鉴定评估材料。
????征求意见稿规定,货物所有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货物所有人或其申报代理单位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船舶未经检验合格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载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船舶载运除危险化学品、污染危害性货物以外的货物,未按本规定要求办理申报手续的;申报单位在办理申报过程中,欺骗、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特殊货物在运输途中有发生过意外情况,船舶或其申报代理单位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客货船和客滚船载客时,装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