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吉利汽车湘潭帝豪4S店拒不退还购车订金
红网长沙8月14日讯(记者 吴庠)“感谢你们,4S店已同意退还购车订金了。”今日下午,湖南湘潭网友罗先生来电表示,他之前投诉的“4S店拒退购车订金”一事,在红网“消费维权”频道介入后,4S店负责人承诺“7天内退款到位”。
8月4日,罗先生在湖南吉利汽车超市有限公司帝豪湘潭4S店,订购了一台型号为EC7的三厢小车。双方签订了《订购协议书》,协议中约定车主办理购车贷款,同时交纳一部分购车预付款。为此,罗先生向4S店申请了购车贷款,并支付了1000元购车预付款。
后因购车贷款未申请下来,资金不足的罗先生只好放弃购车,遂要求4S店退还其所交纳的购车预付款,但遭到了4S店拒绝。4S店拒绝退款的理由是,“我们向厂家订了车,厂家把车发到4S店里,一辆车就需要千余元的运输费用。车运到我们这里了没人要,这其中的损失就要有人来承担。”
但红网联动律师李炎辉点评该纠纷时指出,预付款是买家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等同于定金,不具备担保性质。“在交易中,若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要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
后经双方友好协商,湖南吉利帝豪湘潭4S店负责人同意退款,并承诺“7天内退款到位”。对此处理结果,投诉人罗先生表示满意。
[稿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