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8月14日报道,重庆持枪抢劫嫌犯周克华今晨被警方击毙。从2004年开始,8年内,周克华在重庆、长沙、南京等地多次作案,杀死杀伤多人,抢劫巨额现金。周克华为人穷凶极恶,作案时手段极度残忍。现在毙命于正义的枪口之下,的确是罪有应得,同时更是大快人心。
然而,随着媒体对周克华成长经历以及屡次作案过程的逐步深入揭示。这位来到人间的恶魔,却以“爆头哥”的昵称在网络上铺天盖地而来。“爆头哥”这三个字,不乏无奈与调侃,但也难以掩饰不少网民情不自禁的崇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其实,当法的正义不足以有效地抗拒邪恶与不公时,基于逆反心理的盲目崇拜,就会成为寻找民间正义的偏方。
寻找正义,是人类生存的本能。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只要是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为心中所期待的正义寻找一份寄托。而法的正义,正是指人们认为法能实现正义,而且,法本身也是正义的化身。简单地讲,法的正义,其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含义就是实现法治。众所周知,法治是人类文明共同的追求。其优越性不言而喻,其价值,则体现为理性、平等、自由与公平。显然,法的正义,就是要求在法治的基础上,立正义之法,践行司法的公正,同时在社会中形成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以信仰的方式,追求更高的文明价值。
可现实绝非如此,实现法的正义,似乎总是可望而不可及。就目下现实来看,实事求是地讲,人们实际上并不相信法律。比如一直尚未取消的劳教制度,正是司法扭曲的表现。还有像发生在浙江武义的老人在派出所“自杀”一事,同样暴露了社会大众对司法的极端不信任。
假如法律不能保护正义,那什么才能治愈因正义缺失而形成的创伤。毫无疑问,人们会选择英雄的个人,或想象中的青天。当然,也有极端的情况,即逆取的偶象趁虚而入,成为一剂蛊惑人心的偏方。十几年前,有建国以来罕见悍匪之称的白宝山,被人们亲密地叫成“山子哥”。2008年,持刀进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杀死数名警察的杨佳,则被不少人如英雄般地冠以“闸北刀客”的头衔。诸职此类的事例还有不少。这充分表明,如果社会中缺乏法的正义,人心就会变得怯弱和迷茫,同时因为恐怖的阴影挥之不去,人们会心甘情愿地选择邪恶与暴力,以填塞心灵中昏暗冰冷的畏惧。
显然,正义的不足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现象。而且,法的正义与民间的正义相辅相成,如果没有法的正义,那民间的正义也会因此而扭曲变形,甚至助纣为虐,误入歧途。的确,在西方等法治较为发达的社会,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崇尚暴力犯罪等现象,但只要法治成为一种国民的精神,法的正义能成为维系社会进步的基石,那民间的正义终归能湮灭任何强悍的罪恶。回过头来审视我们自身,我们需要正义,也不能让罪犯的形象成为寻找民间正义的偏方,建设属于我们的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
[稿源:红网]
[作者:方浩]
[编辑:王俞]